标题:
[已处理]
我的回复应该不属于灌水的范畴
[打印本页]
作者:
jiangsunyi
时间:
2008-6-21 14:16
标题:
我的回复应该不属于灌水的范畴
帖子地址:
http://69.4.239.127/bbs/viewthre ... ;extra=&page=44
432楼
我是新手也阅读了版规
我的回复:“还没发育完全啊~~小女孩看来就是做那种的料~~哈哈”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夹心馒头 金币 -5 符号灌水--请重新阅读版规! 2008-6-21 13:57
那回复是看过视频后的想法~
字数21个
那符号等于逗号
作者:
飞天神火
时间:
2008-6-21 14:45
不属于符号灌水!可以PM当区版主说明情况进行撤消!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8-6-21 14:55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扣分不妥,予以撤销,并已知会该版主,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情况。
作者:
大魔头
时间:
2008-6-21 15:18
又是这样的投诉
烦了
厌倦了
不愿意看到了
作者:
醉卧花丛
时间:
2008-6-21 17:04
标题:
回复 5楼 的帖子
这个帖子已经解决很长时间了吧
而且早已经修改为 [已解决]
这个回复是不是没有什么意义?呵呵
作者:
夹心馒头
时间:
2008-6-21 22:25
这个帖子是我编辑完了才这样的 原来的好多个~~ 的 没有不妥的地方啊
作者:
5209370
时间:
2008-6-21 22:58
标题:
回复 7楼 的帖子
我相信版主的话
不过..这个......版主如果扣分的话就没有必要编辑了吧....
这样被投诉您也只能认了.....
同情...
作者:
wcnmdhb
时间:
2008-6-21 23:28
每个人都有晕头的时候,出错是难免的,关键是对待错误的态度,不管错误大小,承认并改正才是正确的态度。
但有些管理层内部的批评,还是发在管理层内部为好。
这么快,飞大好像把自己的帖子删了。
[
本帖最后由 wcnmdhb 于 2008-6-21 23:32 编辑
]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8-6-21 23:44
标题:
回复 7楼 的帖子
你肯定是做错了,已发短信给你,以后注意吧。
作者:
夹心馒头
时间:
2008-6-22 00:38
我知道了 我不编辑就好了 ! 那样他自己回复的内容他就能看到了 !
作者:
才子
时间:
2008-6-23 10:51
不是不编辑,而是不应该图省事用双击的方法编辑,因为这样没有证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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