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20 12:49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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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传统饮食文化中的暴殄(转贴)

看到许多前人笔记中多记有饮食,在这些记述中大多反映了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中的一个消极方面就是暴殄天物,正如袁枚所讲,“暴者不恤人功,殄者不惜物力。鸡、鱼、鹅、鸭自首至尾,俱有佳味,不必少取多弃也。”明朝一高官置办酒席,取羊三百只,每只羊割去下唇肉一片备用,其余整只羊弃置不用,主厨说“羊之美全萃于此,其它腥臊不足用也”。而清朝河厅官员筵席中有一道驼峰菜,其选健壮骆驼,缚之于柱,以沸汤灌其背立死,其菁华萃于一峰,全驼则丢弃,一席所用不下三四驼。
另一种暴殄行为就是残酷饮食。以食用鹅掌论,李渔在《闲情偶寄、饮馐部》中曾讲述,有人告诉他食鹅的方法,即用熬沸的滚油浇在鹅掌上,鹅疼痛不已,任其跳跃,已而复擒复纵,如是者多次,则鹅掌厚可数寸,丰美甘甜。而清道光年间南河官吏食用鹅掌,则将鹅置于铁笼内,炙炭其下,鹅负痛环走不数周即死,其两掌厚可数寸,余肉不食,一席所需数十百只。到20世纪30年代,四川自流井盐场有一好食鹅掌的暴发户,手法更是推陈出新,即在一小屋铺上一层糠壳,燃火长时间燃烧,后将鹅放在上面,鹅被炙,口渴难耐,即以太原晒醋喂之,直至鹅掌起血,斩之烹菜。更有活剐生物饮食的极端行为,明代笔记记载“驴羊之类,皆活割取其肉,有肉尽而其未死者,怨梦之状,令人不忍见闻,”当时有地位的太监和“皇亲”多好食于此,“学海肉林,恬不为意。”清朝初年太原城外的晋祠,有个酒馆,所烹驴肉,最香美,远近闻名。其法以草驴一头,豢之肥极,先醉以酒,满身排打。欲割其肉,先钉四根柱子把驴的四足捆縛,而后以一根横于背,系其头尾,使不能动。初以百滚汤浇其身,将毛刮尽,再以快刀碎割。欲食何处,各随客便。当客下箸时,其驴尚未死绝也。此馆相延十余年乾隆辛丑年,才为地方官查拿,从事此业的十余人,送有司治罪,引谋财害命例,为首的斩首,其余发边充军,勒石永禁。浙江巡抚王壇望也喜食驴肉丝,其家“厨中有专饲驴者,蓄数驴,肥而健”,每当王宣望想食用驴肉丝,厨人审视驴之腴处,以快刀割取,烹以献。割取处,血淋淋,即以烧铁烙之,血即止。此后则即食即取。
清道光年间南河官吏饮食还有一种食用猪肉的残忍行为,某督设宴,客咸赞豚肉之美,一客起去,偶见院中有豚尸数十,枕籍阶下,问之适知,席中所食一菜,就是集豚背肉而成。其法,把豚关在室内,数人以竹竿追逐殴打,豚负痛,叫号奔走,走愈急,挞愈甚,待其力竭而毙,遂割取背肉一块,如此五十余头“始供一席之用。”其因豚背受痛,以全力护之,则全体精华萃于背甘腴无比,余皆腥恶失味,尽委弃不用。仅数月即食用数千只。(《庸盦笔记》)其于更无论生食猴脑,以数十活鱼之血调制鱼羹。在此不过略举一二,其他珍怪之品,莫不称是。
对于这种近于病态的饮食行为,历来就受到一些人士的批评。袁枚讲到,“物为人用,使之死可也,使之求死不得不可也。”在别人告诉李渔食用鹅掌的方法时,几不忍不愿听。并痛斥,“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弗为。”“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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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20 18:57   只看TA 2楼
传统美食就是要好好的品味,这样才还品出味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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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21 01:18   只看TA 3楼
人为了享受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吃几块肉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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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r950726 发表于 2009-7-23 00:41   只看TA 4楼
是啊,懂得珍惜才是王道,这个世界原本就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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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马甲 发表于 2009-7-24 20:47   只看TA 5楼
中国的饮食风尚一样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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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8-7 00:14   只看TA 6楼
我觉得最大的暴殄天物是满汉全席。完全是为了摆阔,根本不考虑到那个时代中国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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